離婚調查取證的具體范圍
在離婚訴訟當中,是需要進行舉證的。證據首先就需要自己去進行調查取證。正確的了解離婚調查取證的范圍是非常有利于自己訴訟的進行的,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就讓訴寧網小編為大家帶來離婚調查取證的具體范圍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離婚調查取證的具體范圍 依據《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律師接受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委托,應當調查并策劃收集如下證據: 1、婚姻不忠調查。是否有婚外情(與第三者同居),是否重婚。 2、家庭共有財產調查。除了雙方都知道的共有財產外,一方是否有隱藏、轉移財產的行 為,具體包括:房屋產權調查,公司股權及資產狀況調查,銀行帳戶及存款調查,車輛所有權調查,其它財產所有權狀況調查。 3、家庭暴力的證據固定及調查取證。 二、離婚調查取證的要求 1、收集物證、書證,應盡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復 制,但須注明保存單位和出處,書證還須由原件的保存單位或個人簽字、蓋章。 2、收集證言,應對出證人提出要求,講明責任。證言材料要一人一證,可由證人書 寫,也可由調查人員作筆錄,并經本人認可。所有證言材料應注明證人身份、出證時間, 并由證人簽字、蓋章或押印。證人要求對原證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時,應重新出證并注明 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證。與證人談話,調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3、對于有關機關移送的調查材料,必須認真審核,經調查人員認定后才可作證據使用。 三、離婚調查取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調查一般來說就是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以及對離婚有何種過錯,過錯程度等內容,這里面包括個人進行的離婚調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師職責下進行的調查,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離婚調查,都要在合法的條件下取得,否則,這種調查是不能作為法庭證據使用的。那么,先來看看一下幾個問題: 1、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需要查些什么 (1)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收入情況; (2) 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房產情況; (3)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車輛情況; (4)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 2、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中當事人要注意的事項 對于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并要采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在不能獲得有效憑證的情況下,應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準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工資卡號、銀行存款賬號、股東卡號等,以便可向相關部門查詢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如發現配偶有轉移的跡象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訴訟等。 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應當保存好、房產杭州偵探事務所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折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等票證,以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利益。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為大家帶來離婚調查取證的具體范圍的全部內容。在調查取證的時候一定要用合法的方式去進行,否則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如果你還有更多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的相關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