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老婆不到場怎么判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會對雙方進行調解,同時雙方都要本人出席法院的審理,有些人在起訴離婚之后,因為不想離婚等原因會拒絕參加審理,認為不到場就不會被判離婚,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遇到對方拒絕出庭也不用擔心,那么起訴離婚老婆不到場怎么判?下面訴寧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杭州市偵探 一、起訴離婚老婆不到場怎么判 1、法院已經依法送達了傳票傳喚被告到庭; 2、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正當理由,包括身體發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審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只有下列情況下對方不到才能宣判。 1、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于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后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過來起訴原告的時候,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離婚的案件很常見,因為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雙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都判決離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經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傳喚被告才能將離婚缺席判決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 但是,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 (1)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2)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在滿足以上兩種條件后,才可以公告送達,才能對離婚缺席判決。 二、女方起訴離婚我能要求返還彩禮嗎 1、根據法律規定,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就不需要返還,婚后的財產和債務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結婚時間不到1年且因為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家庭生活極度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或者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也應該返還彩禮。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杭州偵探事務所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三、如果起訴離婚有孩子怎么判決 起訴離婚時,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夫妻雙方首先可以協商處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就由法院判決。 法院在判決撫養權的歸屬時,會遵循以下原則: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只有在母親患有嚴重疾病或存在其他不適合撫養小孩的情形時,才會考慮將孩子判給男方。 2、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起訴離婚老婆不到場怎么判等知識,綜上所述,如果是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審理,被告不到庭的,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缺席審判。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