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行離婚協議怎么辦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消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不執行離婚協議該怎么辦,離婚后還能申請重新分割財產嗎?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不執行離婚協議怎么辦 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杭州婚外情調查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于人身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協議離婚后,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協議離婚后能否申請重新分割財產 最杭州私家調查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消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也就是說,只有在離婚時存在欺詐脅迫或轉移財產等情形時,才可以進行再次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