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起訴離婚會判重婚罪嗎
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或是別的原因要離婚,甚至鬧至法院要求離婚的情形在生活中并不少見,但有時候很離奇的是起訴離婚的當事人居然是小三,小三起訴離婚會判重婚罪嗎?接下來就由訴寧網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小三起訴離婚會判重婚罪嗎 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他們以夫妻名義生活才能構成重婚罪。“以夫妻名義”是對外界群眾意示配偶身份,而非男女內部之間以配偶相稱。要證明男女之間的共同生活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即周圍群眾認為是夫妻的,這是必要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關于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舉行結婚儀式,這固然足以構成重婚;即使沒有舉行結婚儀式,而兩人確是以夫妻關系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例如兩人相互間是以夫妻身份相對待,對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應認為是重婚,如果現在還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的話,當然也應認為是重婚。反之,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明只是臨時姘居關系,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后即結束姘居關系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 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杭州市偵探公司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于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三、重婚的犯罪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以上就是由訴寧網小編整理收集的關于小三起訴離婚會判重婚罪嗎的信息,由上可知,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他們以夫妻名義生活才能構成重婚罪。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訴寧網的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的建議。
杭州市婚姻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