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hun)(hun)前協(xie)議可以(yi)約(yue)定婚(hun)(hun)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cai)產(chan)以(yi)及婚(hun)(hun)前財(cai)產(chan)歸(gui)各(ge)自所有(you)(you)(you)、共同(tong)所有(you)(you)(you)或者部分(fen)各(ge)自所有(you)(you)(you)、部分(fen)共同(tong)所有(you)(you)(you)。婚(hun)(hun)前協(xie)議只要(yao)符合(he)法(fa)律規定,生效之(zhi)后對雙方都具有(you)(you)(you)法(fa)律約(yue)束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di)一千零六十(shi)五條男女雙方可(ke)以(yi)約(yue)(yue)定(ding)婚(hun)姻關系存續期間所(suo)得的財產以(yi)及婚(hun)前財產歸(gui)各自所(suo)有、共同(tong)(tong)所(suo)有或者部(bu)(bu)分各自所(suo)有、部(bu)(bu)分共同(tong)(tong)所(suo)有。約(yue)(yue)定(ding)應當采(cai)用書面(mian)形式。沒有約(yue)(yue)定(ding)或者約(yue)(yue)定(ding)不(bu)明確(que)的,適用本法(fa)第一千零六十二(er)條(tiao)、第一千零六十三條(tiao)的規定(ding)。
夫(fu)妻對(dui)婚姻關系(xi)存續期間所得的(de)財(cai)產以及婚前(qian)財(cai)產的(de)約(yue)定,對(dui)雙方(fang)具有法(fa)律約(yue)束力(li)。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hun)(hun)前(qian)(qian)協(xie)議的內容如下:雙方當事(shi)人的基(ji)本情況(kuang),婚(hun)(hun)前(qian)(qian)婚(hun)(hun)后財(cai)產的歸屬劃分情況(kuang),婚(hun)(hun)前(qian)(qian)財(cai)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婚(hun)(hun)前(qian)(qian)財(cai)產或(huo)債務的范圍,協(xie)議生效時(shi)間以及其他(ta)應約(yue)定的事(shi)項等(deng)。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qi)對婚(hun)姻關系存續期間所(suo)(suo)得的財產約定(ding)歸各(ge)自所(suo)(suo)有,夫或者妻(qi)一方(fang)對外(wai)所(suo)(suo)負的債務,相對人(ren)(ren)知(zhi)道該約定(ding)的,以夫或者妻(qi)一方(fang)的個人(ren)(ren)財產清償。
日常生活中我
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ji)的(de)合(he)法權益。相信上(shang)面文(wen)章的(de)內容已經對關(guan)于(yu)婚(hun)前協議有什么用的(de)問(wen)(wen)題作出了解答,如(ru)果您(nin)還(huan)需要咨(zi)詢相關(guan)的(de)其他問(wen)(wen)題,可通過點擊下方(fang)“立即(ji)咨(zi)詢”按鈕(niu),我們會匹配專業偵探(tan)為(wei)您(nin)解答問(wen)(wen)題。微信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