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重大疾病可以離婚嗎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知道,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以下是訴寧網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離婚重大疾病可以離婚嗎以及起訴離婚要準備什么材料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離婚重大疾病可以離婚嗎 法律并沒有規定夫妻一方患有重病不能離婚,我國實行的是婚姻自由,離婚也同樣自由的,只要雙方同意可以協議離婚,不同意可以通過訴訟離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二、有孩子想起訴離婚是怎樣的 (一)、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二)、法院審理階段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判決 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離婚上訴材料要怎么準備 1、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為您介杭州市出軌調查紹關于離婚重大疾病可以離婚嗎以及起訴離婚要準備什么材料的相關內容,夫妻就離婚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后,法官一般會先進行調解,這是法定的程序,是每個訴訟離婚必須要經歷的。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我們訴寧網網站,我們將有專業的律師為您進行一對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