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材料
現在很多夫妻通過協議離婚,不能夠成功的話,往往需要去起訴離婚,對于起訴離婚來說,起訴離婚是需要相應的材料才能夠起訴離婚的,那么起訴離婚的話,我們如果要去法院起訴,應該帶什么材料呢?接下來由訴寧網小編為大家帶來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材料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一、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起訴離婚要有什么材料 依照《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結婚登記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并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并經公證的聲明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六)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三、訴訟離婚要走什么程序 對于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離婚申請,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對于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受理的離婚,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一。 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關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書”中找到),訴狀中應注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民事訴訟法》第110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 定期開庭。 法庭審理后,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以上是訴寧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材料的相關知識,一般來說,我們可以攜帶我們的一些身份證件或者是離婚的一些證據去起訴。大家還有相關的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相關欄目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大家做出專業的解答來供大家參考。杭州出軌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