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外地怎么辦理離婚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為了更好的發展,不少夫妻都會背井離鄉到異地工作。由于長期的兩地分居杭州婚姻外遇調查,不少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那么對于這種情況下夫妻一方在外地怎么辦理離婚你知道嗎?下面訴寧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夫妻一方在外地怎么辦理離婚 夫妻雙方打算離婚的,如果雙方不在結婚登記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3、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夫妻不在住所地生活,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向哪個法院訴訟的情況作了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途徑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即離婚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因此,通過協議離婚方式離婚的,即使男女雙方身在異地他鄉,男女雙方也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則雙方均必須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二、離婚登記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三、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條還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法律雖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內的起訴權,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這里,關鍵是看哪些情況屬于“確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從審判實踐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看,“確有必要”的情況,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懷孕(不包括女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導致懷孕)的情況。男方在女方通奸懷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內提出離婚訴訟的,法院就應受理。從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內的離婚起訴權,不但是為了嬰兒的正常發育成長,也是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對夫妻一方在外地怎么辦理離婚的相關介紹,小編提醒您,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同一地區的話,那么此時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的,則可以視為異地協議離婚,但如果是到夫妻雙方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區辦理協議離婚的話,則相關的婚姻登記機構是不會受理辦理協議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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