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書生效后的執行期限
當事人雙方請求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應先行調解,調解成功達成調解協議的,生效后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但是當事人需要尤其注意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多長。下面就由訴寧網小編為大家介紹離婚調解書生效后的執行期限有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提供幫助。 一、離婚調解書生效后的效力 1、結束訴訟程序 法院調解生效后,說明人民法院最終從法律上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結束了訴訟程序。法院調解結果,不經審判監督程序,不得隨意撤銷、變更或作出與原調解相抵觸的裁判。 2、確定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 法院調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訴,但是調解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撤訴的離婚案件等幾類涉及人身關系的案件除外。當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訴或上訴人民法院非經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銷調解書和改變調解書的內容。 3、一定程度的強制執行力 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生效調解書,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離婚調解書生效時間 調解協議符合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另行制作民事調解書。人民法院可以當庭告知當事人到人民法院領取民事調解書的具體日期,也可以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次日起十日內將民事調解書發送給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簽收的時間不一致,則以最后一方簽收的時間為生效時間杭州市婚姻調查。 三、離婚調解書生效后的執行期限 法院出具的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后生效。如果一方不履行調解書中的給付義務,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有關“離婚調解書生效后的執行期限”的法律內容,想必通過上述的介紹大家對離婚調解書生效后的執行期限已經有了初步的了解,在此之前要清楚離婚協議書的生效時間。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